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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xsb/2019-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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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3-15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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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主要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全地区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拟订廉租住房、周转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全地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地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管理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我地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全地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地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地区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地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六)承担规范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地区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地区行署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七)承担建立适合区情的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性标准,参与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拟订全地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地区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地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地区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监督管理和稽查工作,参与审查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审查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地区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九)承担规范、指导全地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地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地区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地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地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地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程序性审查。负责阿里地区建筑领域清理拖欠项目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十二)承担全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前地区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实施全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国家级、部级、自治区级、地区级优质工程项目的标准、推荐工作。承担建材行业微观管理的责任。

(十三)负责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行业的稽查工作;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制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统计系统;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稽查工作。

(十四)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指导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五)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产业科(公积金监督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城乡建设规划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科)、纪检组。

我单位下属七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区给排水管理所、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项目申报,以项目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四)妥善解决建设领域突出矛盾。

(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七)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

(八)坚强设计队伍建设,培育设计工作创新思维。

(九)提升供水服务水平。

(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十一)争取更多援藏工作支持。

(十二)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切实保障住建事业发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收入1244.2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1244.29万元,2017年度预算收入948.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948.1万元,同比增加296.19万元, 增长31.24%。

2.支出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年预算支出1244.29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7年预算支出948.1万元,同比增加296.19万元, 增长31.24%。其中安排基本支出1071.87万元,比2017年增加207.66万元,增长24.03%;项目支出172.42万元,主要用于建筑业支出,比2017年增加88.53万元,增长105.53%。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4.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6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单位: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预算数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2,442,898.06

10,718,669.37

1,724,228.6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7,751.39

1,147,751.39



26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092,044.11

1,092,044.11



99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092,044.11

1,092,044.11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55,707.28

55,707.28



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6,565.32

6,565.32



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920.43

10,920.43



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38,221.53

38,221.5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6,535.04

576,535.04



1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576,535.04

576,535.04



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576,535.04

576,535.04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0,041,848.63

8,317,619.94

1,724,228.69


03

建筑业

10,041,848.63

8,317,619.94

1,724,228.69


01

行政运行

8,704,347.83

8,317,619.94

386,727.89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37,500.80


1,337,500.8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76,763.00

676,763.00



02

住房改革支出

676,763.00

676,763.00



01

住房公积金

676,763.00

676,763.00



(二)“三公”经费说明

1.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8.9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9.42万元,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2.43%;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2.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4辆,2017年车辆保有量5辆,因车辆老旧,2017年我单位上缴一辆公务用车。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29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52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乡调研增多,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油料费上涨。

3.其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8年共计0批次、0人次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19万元,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14万元,预算接待12批次,共计95人次。同比增加0.05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我单位安排办公及印刷费3.85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57.7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21万元、日常维修费0.77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9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8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0.1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4228.69元。

、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4日

附件【62住建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