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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4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45-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45-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45-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区环境监管能力普遍薄弱,难以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由于受行政编制的制约,再加上地域面积大,全区环保系统工作力量远不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目前,全区环保系统总编制仅有890名,人均监管范围高达1200平方公里。41个县(区)未组建环境监测机构,59个县(区)未组建环境监察机构。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段晓勇

联系电话

2821312

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全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整改措施

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重点加大预算内投资对环境统计监测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