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2020-0004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政府机构
- 名 称:关于加强新疆等中高风险地区来阿人员管控措施的公告
- 公文种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
- 发布日期:2020-07-21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1 浏览:
自7月15日以来,新疆本土连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乌鲁木齐、喀什等地接连封城,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也相应提高,为进一步巩固我地区持续向好的防控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落实来阿人员管控
7月17日后离新进阿人员必须提供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规定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阿人员依法执行14天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后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鉴于我地区核酸检测能力有限,核酸检测机构优先保障中高风险地区来阿人员和离新来阿人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在满足当前疫情防控前提下,需要做核酸检测的离阿人员可与人民医院进行预约,原则上按照预约先后顺序在一周内安排核酸检测。
三、合理安排出差旅行
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出行前提前掌握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尽量前往国内低风险地区,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途中不扎堆、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
四、强化重点场所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餐饮等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从业人员防疫培训和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网吧、KTV、朗玛厅等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分时段预约制和体温测量措施,严禁人员聚集。
五、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干部群众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安全合理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公勺公筷和分餐制,选择安全放心食材,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阿里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