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hbzb/2020-0004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0-12-14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
(19-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各地市负责组织开展重要城镇周边、重要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采场生态破坏和景观破坏问题的恢复治理工作。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署 |
责任人 |
尼玛 |
联系电话 |
13908975111 |
整改目标 |
1.强化矿山企业监督管理,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限期达标;2.制定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限期完成全区所有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1.编制完成《阿里地区狮泉河镇砂石料搬迁方案》;制发《阿里地区加强和规范砂石料采挖管理工作方案》。 2.督促各县完成城镇周边、重要公路沿线露天采场生态破坏和恢复治理工作。 3.严禁在城镇周边、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新建采料场,加强日常监管。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对照措施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