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hbzb/2020-0005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0-12-14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
(39-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各地市对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对自治区决定保留的园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保证正常运行。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署 |
责任人 |
尼玛 |
联系电话 |
13908975111 |
整改目标 |
1.规范产业园区(集聚区)设立、建设标准,全面开展产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2.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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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各地市对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对自治区决定保留的园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保证正常运行(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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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