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支持IPV6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
  • 索引号:dqhbzb/2020-0005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0-12-14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


39-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各地市对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对自治区决定保留的园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保证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尼玛

联系电话

13908975111

整改目标

 

1.规范产业园区(集聚区)设立、建设标准,全面开展产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2.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整改措施

各地市对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对自治区决定保留的园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保证正常运行(2019年6月30日)。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