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hbzb/2020-0005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12-16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督促各地市、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根据景区质量等级限时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A级、4A级景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3A级、2A级、A级景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涉及重要城镇建成区的接入市政管网。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署 |
责任人 |
尼玛 |
联系电话 |
13908975111 |
整改目标 |
1.制定全地区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2.完成全地区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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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地区旅游发展委负责对全地区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规模进行调查摸底,提出整改意见及具体措施。 2.科学测算景区最大接待能力和高峰客流量,因地制宜,合理制定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3.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推进景区污水设施建设。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对照措施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