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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5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12-16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督促各地市、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根据景区质量等级限时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A级、4A级景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3A级、2A级、A级景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涉及重要城镇建成区的接入市政管网。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尼玛

联系电话

13908975111

整改目标

 

1.制定全地区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2.完成全地区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1.地区旅游发展委负责对全地区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规模进行调查摸底,提出整改意见及具体措施。

2.科学测算景区最大接待能力和高峰客流量,因地制宜,合理制定A级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3.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推进景区污水设施建设。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对照措施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