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阿里地委、行署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坚持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多次举报案件,分门别类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每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信访案件,切实做到接案即办、紧抓快办、亲自盯办,以最严要求推进、最严标准整改,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
截至4月14日,全地区共接到信访举报转办案件5起,污染类型涵盖了生态、土壤、大气、噪声等方面,均按规定转交有关县和部门办理。经核查处理,转办的5起信访案件,4起属实、1起不属实;4起已办结、1起阶段性办结。
(一)普兰县霍尔乡贡珠村合作社砂石场信访转办案件。经核实,在砂石运输过程中,原1.7公里牧民转场道路部分草场被碾压,存在生态破坏,问题属实。普兰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已完成砂石场设备拆除、余料转运、场区土地平整等工作,正在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二)革吉县擦咔乡羌麦村加工厂过度用水转办案件。革吉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西藏鹏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间试验及抽送盐湖卤水、环评手续、周围河流分布、水质、土壤检测报告等情况进行核实取证,举报问题均不属实。
(三)噶尔县门士乡沥青搅拌站污染土壤转办案件。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地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力量完成沥青清理转运、土地平整等工作,水质、土壤检测结果达标。待气候适宜时开展生态恢复。
(四)噶尔县狮泉河镇滨河北路海上海烧烤店转办案件。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噶尔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烧烤店噪音、油烟问题进行整治,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地区生态环境局对烧烤店下达整改责令书并处罚金5000元。
(五)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狮泉河河段,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往河道倾倒现象,导致河流污染案件。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噶尔县人民政府会同地区水利局组织力量对河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对狮泉河上、中、下游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同时,认真开展举一反三,加强全地区河道日常巡护,加大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