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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多措并举描绘绿水青山
文章来源:阿里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5日 18:06    浏览:

阿里地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保障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以贯之的重点工作,阿里地区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保障督察整改经费70万元。坚持环境保护与财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始终绷紧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进一步夯实财政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环境保护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构建“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落实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审核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以来共计安排下达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资金700521.32万元,其中包括上级财政资金631902.13万元,地区本级财政资金68619.19万元,专项用于环境监察监测、垃圾污水处理、历史遗留矿山整治、野生动物保护、城市管理维护及绿化美化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逐年递增专项资金。紧紧围绕地委、行署工作安排部署,牢牢把握工作要求,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主线,根据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逐年递增。2018年本级财政投入资金7496万元,下达上级财政资金106598.64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投入资金10024万元,下达上级财政资金155453万元;2020年本级财政投入资金18494万元,下达上级财政资金159020万元;2021年本级财政投入资金20438万元,下达上级财政资金166994万元。

三、抓实资金监管,确保使用效率。全面实行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制度,构建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全方位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2018年以来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7县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专项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在2020年着重对中央、自治区、地区重点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生态补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方面,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平均分值达86.39分,有效推动了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实现降碳与污染物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增效,助力提升阿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让阿里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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