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则县关于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文章来源:网信改则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 12:32 浏览: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现将改则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共23个)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22个)
改则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统计局
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改则县公安局
改则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改则县司法局
改则县财政局
改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改则分局
改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改则县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文化和旅游局
改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改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改则县应急管理局
改则县审计局
改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改则县档案局
改则县委机要保密局
中共改则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改则县消防救援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个)
改则县气象局
三、有关事项
(一)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在改则县党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凡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报改则县司法局重新审核或备案。
改则县司法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