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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则县关于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文章来源:网信改则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 12:32    浏览: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现将改则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共23个)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22个)

改则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统计局

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改则县公安局

改则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改则县司法局

改则县财政局

改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改则分局

改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改则县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文化和旅游局

改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改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改则县应急管理局

改则县审计局

改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改则县档案局

改则县委机要保密局

中共改则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改则县消防救援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个)

改则县气象局

三、有关事项

(一)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在改则县党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凡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报改则县司法局重新审核或备案。

       


改则县司法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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