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未年报的市场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决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网信日土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8日 16:23 浏览:
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未年报的市场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
经营异常状态决定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的西藏昊鹏建设有限公司日土县分公司等2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现将以公告形式送达决定书。
上述市场经营主体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日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日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日土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上述市场经营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以到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书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可通过补报年报等方式改正其行为,并向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予以核实处理。
附件:名单
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