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长期以来,普兰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坚持解难点、疏堵点,大力推进霍尔乡“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边境基层司法行政前沿阵地,让“枫桥经验”成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金字招牌”。
一、坚持“抓队伍+提能力”,双管齐下增强基层司法保障力。
严格落实“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的要求,聚焦“扛责任、强队伍、兴业务”的目标导向,以高的标准锻造能力,以严的要求锤炼作风。
一是理论学习强思想。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大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和《习近平著作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十一个坚持”等内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从法治理论学习中坚定信仰信念,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培训提能力。强化法治工作能力,积极参加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全区第二轮司法所所长培训班,在学习中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司法所职能任务的认识,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和文书制作、调解技巧、新法学习、岗位练兵等司法业务培训6次,建立司法局、司法所“联系帮带”机制,落实“传帮带”措施,定期邀请律师讲解《全国人民调解规范》,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详细讲解人民调解程序、调解制度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干部业务水平。
三是实践锻炼转作风。强化司法队伍作风,大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持续推进“五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懒、庸、怕、慢、假”自查自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警示教育案例,引导司法所干部模范践行“忠、勇、严、实、新”司法行政队伍精神,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二、坚持“抓调解+纾民意”,多措并举提高基层群众满意度。
牢固树立“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理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矛盾纠纷,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深度和厚度。
一是加强矛盾调处化解。充分发挥司法所长“法律明白人”作用,当好调解工作指导员,定期指导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联合排查矛盾纠纷23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13件,口头调解协议1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有效解决群众心里的“疙瘩”,回访满意率达100%,群众对人民调解的满意指数持续攀升。
二是落实“一站式”工作举措。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托“枫桥式”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的优势,强化资源融合联动,建立司法所、乡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派出所、信访室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成立霍尔乡“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让群众反映的事项都能“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实现矛盾纠纷调处更便捷,推进司法建设向基层“神经末梢”延伸。
三是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创新推行“听、勤、和、情、法、访”六字调解法,通过走村入户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结合紧要程度、风险高低实际,建立工作台账、精准分类施策、细化调解措施,以“法治+调解”“法理+情理”的方式,一体推进教育疏导、政策解释、困难帮扶、动态跟踪,逐一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多发性、常发性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研判,确保防患于未然,努力搭好人民调解的“大平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三、坚持“抓融合+建机制”,勠力同心夯实公法服务主阵地。
始终把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奋斗目标,搭好帮助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连心桥”,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寺庙”等“法律十进”活动,利用村委组织召开会议、活动以及特殊时间节点,联合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基层民警、村宣讲员,“面对面”沟通、“实打实”讲解、“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毒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政策法规45次,实现宣传全覆盖,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政策知晓率。
二是加强“网格化”法律服务。成立村民“说事室”,由司法所、村“两委”班子、妇女主任、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坐班”,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生活服务诉求、政策咨询和矛盾纠纷进行逐项登记、分类处置、办结反馈,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切实打通群众法律求助“最先一公里”和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筑牢基层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实现“服务不缺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精准对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庭“三所一庭”联动机制作用,创新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思路,联动融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加强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制定值班律师“坐班”制度,推进乡村“点菜”、律师“送菜”的“菜单式”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下沉基层,直达群众“家门口”,为群众说话办事提供了最直接、最真实、最有效的法律服务,融情于民促公正。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普兰县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一线平台,预防化解纠纷的一线阵地,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着力打造基层治理“样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筑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