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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噶尔交警查处5起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西藏日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18:01    浏览:

为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阿里地区噶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辖区国省道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平稳向好,曝光近日5起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3月17日,驾驶人琪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川*****小型货车,在国道219线3717公里处被噶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3月18日,驾驶人吕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藏F*****小型客车,在国道317线3256公里处被噶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3月18日,驾驶人嘎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藏F*****小型客车,在国道317线3266公里处被噶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3月17日,驾驶人金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藏F*****小型客车,在国道219线3661公里处被噶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3月18日,驾驶人旦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藏F*****小型客车,在国道317线3256公里处被噶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上述5起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罚款200元,记1分。

嘎尔交警提示:驾车乘车要系安全带是人人都应遵守的安全底线,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仍有部分驾乘人员对系安全带持“佛系”态度,驾驶机动车要系安全带车内乘坐人员无论前排或是后座,全员都要使用安全带,关键时候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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