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县委把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四查四问”,运用“168”工作载体,切实抓住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牛鼻子”。
一、明确“1个细则”抓作风
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方案要求,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下设专门的办公室机构,形成县委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认领的指挥体系。在此基础上,县委作风办结合实际,找准工作任务落脚点,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下发《中共噶尔县委员会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文件对机构设置、职责任务、运行细则、工作程序及其他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
二、细化“6个步骤”抓作风
围绕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工作中拖沓敷衍推诿、懒政庸政怠政、打“太极拳”等现象,县委作风办积极实行授领、交办、催办、预警、汇总、通报六个工作步骤。其中预警采用“三色”预警制度,即:对办结时限七日仍未完成交办事项的发“黄色督办单”,对距办结时限三日仍未完成交办事项的发“红色警示单”,对办结时限内完成交办事项的发“绿色办结单”。通过实施六个工作步骤,切实解决权责利不对等、工作推进“短路”“缩水”“中梗阻”等问题。
三、抓好“8个制度”抓作风
按照区党委统一部署和地委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实行八项制度,力促各级各部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摒弃弄虚作假、上推下卸、敷衍塞责、半途而废的歪风,形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勇于担当、一抓到底的良好作风。即:(一)到人到时制。每项工作部署后,要在3天内把落实方案报县委改进作风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主体负责制。每项工作明确一个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对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到底,直至工作完成销号。(三)分级负责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承担的任务要及时进行研究,安排调度,抓好落实。(五)公开承诺制。各乡镇、各部门承担的重要工作、负责的重大工程要在网信噶尔、噶尔电视台等新媒体上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现场办公制。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深入基层和一线,解决困难和问题要雷厉风行、立说立办,务求实效。(七)奖勤惩懒制。县委对重要专项工作落实进行考核,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八)行政问责制。县纪委监委围绕县委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加强督促和检查,严格落实干部问责制;被问责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必要的时候召开专门整风会议进行帮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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