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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吉县引导各村(居)建立“树勤去懒”制度
文章来源:中共阿里地区地委网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0日 18:35    浏览:

近日,革吉县创新扶贫“志智双扶”新举措,立足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聚焦扶知识、扶技术、扶思路,引导各村(居)建立“树勤去懒”制度,从根本上帮助贫困群众提高脱贫致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勤劳致富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让群众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立足实际,明确制度主体。由于各村(居)经济生产情况和群众思想基础千差万别,“树勤去懒”制度由革吉县统一提出原则性要求,各村(居)立足本地特点明确“树勤去懒”具体内容,这样更符合本村(居)生产和群众思想实际,让老百姓容易理解接受,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深入调研,突出制度针对性、实效性。各村(居)在制定“树勤去懒”制度过程中,广泛走访调研,了解每一户的意见建议,摸清群众“勤”的做法和“懒”的表现,征求全体村干部和每名党员的意见,初稿形成后,再征求每个村民小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再完善修改,确保制度有效管用。

加强领导,狠抓制度落实。在革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乡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各村(居)第一书记、主任、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建立“树勤去懒”制度工作;各村(居)负责具体制度的制定和有效实施。革吉县明确“树勤”的大体内容,主要有参加学习教育、参与村民自治、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做好家务、关心关爱老人、积极发展农牧业生产、参与外出打工等方面。

为确保“树勤去懒”制度落到实处,革吉县从扶贫工作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用于“树勤”“奖勤”,原则上每个村(居)1万元,对于制度建立不及时、可行性不强、落实效果不明显的村(居),扣除“树勤”“奖勤”资金,对“树勤去懒”制度落实好,成效明显的村(居)加大资金奖励。各村(居)结合实际,用好物质和精神两个手段,制定符合本地群众思想实际、大家认可的“奖罚”方式,确保“勤”能树起来、“懒”能去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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