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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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00330001 | ||
| 标 题 | 农民工工资发放 | ||
| 姓 名 | 蒋** | ||
| 手 机 | 151****3537 | ||
| 身份证号 | 5002**********2415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3月30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行署领导,本人于17年至19年6月在阿里狮泉河镇浙江建工集团热电联产项目部工作,公司当时承诺每位员工每年可报销往返路费3000元,但是18年至19年两年的往返路费均未发放,今年我给建工集团财务负责人打电话咨询路费发放问题,财务负责人不给予回复,导致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依法保障,在这里恳请行署领导给予帮助解决,谢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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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您在阿里地区行政公署门户网站上的留言已收悉,经与相关部门核实现回复如下:阿里地区城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已要求浙江建工对您进行承诺,将19年包干路费在本周内给予支付。18年包干路费待您提供合理票据后再给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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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专员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0-04-01 11:01 | ||
信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