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 西藏进口企业将享受减税红利千余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5日 10:15 浏览:
本网拉萨4月4日讯(记者 玉珍)记者从拉萨海关获悉,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将为我区进口企业减税1000余万元。
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政策实施后,初步预测今年将为西藏航空有限公司、西藏峰中实业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等近二十家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1000余万元,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拉萨海关表示,为确保西藏企业充分享受减税红利,凡提前申报进口,而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实际进口的,也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
责任编辑: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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