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22﹞95号
文章来源:天上阿里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9日 23:50 浏览: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95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分析研判,报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0时起,将阿里地区城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划定为高风险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