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94号)
文章来源:天上阿里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23:25 浏览: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94号)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精神,坚决杜绝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及时、高效、妥善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方面的合理诉求,根据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现将阿里地区违反“九不准”和“二十条措施”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座机反馈时间为工作日10:30-13:30、16:00-18:30,手机号码只接收短信。
地区级:0897-289076018898076268
噶尔县:0897-282155019908971691,18829032895
日土县:0897-264166513908972867,18089075000
札达县:0897-262247713638970898,13628971939
普兰县:0897-260188013908911762,18989071110
革吉县:0897-263398817740773983,16689041840
改则县:0897-265229418008970262,13889014258
措勤县:0897-261867713638972744,13658971118
地、县两级防疫办将对群众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督促整改。同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不断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水平,切实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